“红读”活动

附件2

  • 发布时间:2013-09-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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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作者:衡阳市少年儿童图书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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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2:

全民读书月——衡阳市少年儿童“中国梦·我的梦”系列读书活动实施方案

 

一、目的意义

通过开展“中国梦·我的梦”系列读书活动,引导少年儿童阅读,使我市少年儿童正确地认识自我,感知生活,奋发向上,健康成长。

二、组织机构

设立衡阳市少年儿童读书活动领导小组。

组长:王燕

副组长:李新祥、魏启生

成员:李赛虹、刘忠平、申国亮、谭运国

领导小组下设衡阳市少年儿童读书活动办公室(以下简称为市读书活动办公室),市读书活动办公室设在市少儿图书馆。

主任:李赛虹(兼)

联系人:谢珂珂,联系电话:8221946;13875655202  Email:28756047@QQ.com)。

三、活动内容

1、专题书籍阅读活动。

2“梦想信封·写给十年后的我”抒写梦想活动。

3、“我有一个梦”网络征文活动。

4第三届“衡阳市少年儿童阅读之星”评选活动。

四、活动细则

(一)专题书籍阅读活动

通过举办主题书展、图片展、故事会等形式开展专题书目推荐及阅读推广活动。

责任单位:各县市区图书馆

(二)抒写梦想活动

每个县市区挑选100名少年儿童开展“梦想信封·写给十年后的我”活动。梦想信封由省读书活动办公室统一印发,拟好的梦想信封由各县市区读书活动办公室收集,于10月30日决直接寄至省读书活动办公室(湖南省少年儿童图书馆),并将结果报市读书活动办公室。省读书活动办公室联系人:薛蓉,联系电话:0731-84433652。

责任单位:各县市区读书活动办公室、各县市区图书馆

(三)“我有一个梦”网络征文活动

活动对象:6-17岁少年儿童。

征文要求:必须紧扣主题,文体和字数不作要求,实行实名投稿,不得抄袭和他人代笔。

奖励办法:征文活动分中、小学组,分别设一等奖10篇,二等奖15篇,三等奖20篇读书活动办公室聘请专家组成评委会进行评奖,并评选出10篇优秀征文,推荐参加全省“我有一个梦”网络征文评选活动。

活动要求:每个县市区向市读书活动办公室推荐20篇优秀征文,其中小学组10篇,中学组10篇。各县市区于9月20日前以电子版的形式将征文报送市读书活动办公室。

责任单位:各县市区读书活动办公室、各县市区图书馆

(四)评选第三届“衡阳市少年儿童阅读之星”

各县市区推选5名第三届“衡阳市少年儿童阅读之星”候选人,于9月10日前将候选人材料、阅读事迹、阅读成果的电子版、纸质版各一份报送至市读书活动办公室。

候选人条件为:积极参加全市少年儿童读书活动,并获得表彰奖励;积极参加学校、社会团体组织的各级各类与阅读、文学创作相关的活动,并获得表彰奖励;有良好的阅读习惯和深厚的阅读兴趣,并有丰富的阅读成果。

市读书活动办公室邀请专家组成评委会,评选出10名第三届“衡阳市少年儿童阅读之星”,10名“衡阳市少年儿童优秀阅读个人”,推荐5名衡阳市第三届“少年儿童阅读之星”参加湖南省第三届“三湘少年儿童阅读之星”评选。

责任单位:各县市区图书馆

(五)举行“市少年儿童 ‘中国梦·我的梦’”读书活动颁奖典礼。

市少年儿童 ‘中国梦·我的梦’”读书活动颁奖典礼将于11月结合衡阳市第五届“书香衡州·全民读书月”活动启动仪式举行(具体时间另行通知),届时将邀请各县市区组织单位、少年儿童阅读之星、征文获奖作者等代表出席颁奖典礼。

责任单位:市读书活动办公室 市少儿图书馆

六、活动要求

各地要将此项活动纳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“全民读书月”活动的重要内容。各县市区文广新(教文体)局要将活动纳入目标责任管理;分别成立读书活动办公室,制定活动方案;主动与宣传、教育等部门加强联系,密切配合;要充分利用图书馆、中小学校等阵地组织开展活动,依托大众传媒进行宣传,广泛发动,形成浑厚的活动氛围。

活动结束后,各县市区读书活动办公室要认真总结,于10月30日前将活动通知、方案、总结、视频、照片、新闻媒体报道等活动资料报送市读书活动办公室。总结要求内容详实,数据准确。材料将作为各地参评“阅读活动奖”和“组织奖”的重要依据。